美国宪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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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精彩的一本美国宪政入门读物,作者虽然没有专业的法律背景,但也许正因为如此,以我这个更加门外汉的业余读者看来,有更强的可读性。书中注释详尽,作者甚至在文末不仅给出参考书目,还附上了个人点评介绍,极大的方便了读者取阅。本书罗列和详述的二十五个判例,既可以将每一个单独拎出来作为观察美国社会状态的一个切面,又可以按时间顺序串联,从整体上了解美国社会的变迁,它们涵盖了言论自由、种族歧视、反垄断、爱国主义、总统权力、新闻自由等诸多议题。作为世界头号大国,这些判案每一个不仅影响着美国自身也影响着世界。而身处与其体制迥异的中国,除了带着猎奇的心理去考察,我也试图去了解、比较,去师夷之长技。

在著名评论家汤姆斯·弗雷德曼(Thomas Friedman)看来,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在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毫无疑问,美国的建国先贤们拥有长远的目光,他们设计的这套宪法,在通观这二十五个案例后,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三权分立的分权意识。同时,有限政府的概念,保护公民权利的制度也正是这套宪法能平稳运行至今且长盛不衰的秘诀。

本书侧重描写了三权分立中的司法这一环节,详述了联邦最高法院做的那些精彩以及糟糕的判例,每一个判例都给出了详尽的历史背景和前因后果,了解一个判例就是了解美国社会的整体运作的一个侧面。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正是给每一个判例进行判决的人,他们深刻的影响了美国社会的走向。这一职务,在我国的司法框架里找不到与之匹配的对应,却值得我们好好的研究。

在我看来大法官有两个显而易见的特点,使其能成为承担其职务使命的最佳人选:

一、大法官的非凡。联邦最高大法官都不是民选的,且大法官都是终身、高薪制的,这一制度保障大法官们能将执念聚焦于法律与正义本身。也因此大法官们不容易被民意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与提拔他们的总统保持独立,以至于总统提拔大法官时也有「走眼」的时候(艾森豪威尔提拔厄尔·沃伦)。为了维护司法独立和正当程序原则,法院和法官历来都对新闻媒体抱有极大的警惕和戒备心理。著名的的霍姆斯大法官就以不读报纸而著称。

二、大法官的平凡。每一个大法官都是从人民中来的,他们也许来自各行各业,有与普通人类似的经历,因此也更能在限制政府,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来看待问题。他们也来自不同的党派,有保守的也有激进,因此在很多判例上并没有形成完全的统一,却也给讨论空间带来活力。这种平凡性,也体现在法官的个人魅力上,以至于美国历次民意测验中,法官的可信度和受尊敬程度几乎总是高踞榜首,远在总统和国会议员之上。

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维护美国宪政体制和谐发展的最后一道屏障,他们的每一项判决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美国社会的顺利运作。他们是这个号称民主的社会中的非民主角色,却带着极大的使命去维护这个民主。

马克思说过一句话: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而有意思的是,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就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宪法,来改变美国。

没有完美的当事人,没有完美的律师,没有完美的法官,没有完美的法律,没有完美的立法者,也没有完美的执法者,有的只是最不坏的制度